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需要,现将电子商务交易资金管理业务、代理推介服务、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2024年3月21日,自2024年3月22日起正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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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备注 |
电子商务交易资金管理业务服务 | 项目实施费 | 按合同约定收费。 | 对公客户 | 依托电子商务资金管理服务平台,为B2B、B2C等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交易用户提供互联网收付工具和收付渠道、账户管理体系、交易资金结算与清算及相关增值服务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与资金管理类业务服务。 |
项目服务年费 | 按合同约定收费。 | 对公客户 | ||
用户提现手续费 | 同我行柜面跨行转账汇款收费标准。 | 对公客户 | 优惠期限:暂定至2024年12月31日,优惠价格为原支付费用的40%。 | |
代理推介服务 | 提供债权/股权/其他代理推介服务,以服务协议为准 | 协议定价 | 本行合作机构 | 1.对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予以免收。 2.若涉及信贷业务的增信环节,不得以向专业服务机构推荐客户的名义,向合作机构收取业务协办费用,导致企业融资费用增加。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服务 | B2B支付、银联订单支付,为企业网银客户和电子商务商户建立电子交易买卖双方的电子支付平台,在商户与企业客户之间提供资金收付服务。 | 2元/笔 | 对公客户 | |
详情请咨询吉林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吉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666。 | ||||
2023年12月20日 |